集体户口单位不给孩子落户证明,该怎么办?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杭州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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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集体户口可以给孩子落户,集体户和家庭户是一样的,但是集体户需要单位出具书面协议,证明同意接收才可以给孩子落户。集体户是指不具备单独建户条件,或者尚未办理单独建户手续,户籍关系暂时附属于集体户口的居民。
但是孩子入学时,如果家长还是集体户口,那么,孩子是不能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的,而且也不算学籍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
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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