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诉书遇到疫情会不会延迟?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杭州律师

疫情期间法院会延期审理,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,案件的当事人因为疫情无法到庭,属于法律规定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的情况,法院可以因此延期审理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延期开庭审理:
(一)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;
(二)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;
(三)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证据,重新鉴定、勘验,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;
(四)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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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因疫情耽误上诉,在疫情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,可以申请顺延期限,但是是否准许则由人民法院决定。 一般收到起诉状后的上诉期限是十五日内,收到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十日内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三条
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,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,可以申请顺延期限,是否准许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第一百六十四条
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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